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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2020年度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解读及补贴政策说明

太原市2020年度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解读及补贴政策说明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山西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太原市于2020年正式出台并实施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技术升级与政策引导,有效降低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NOx)排放,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支撑。

一、 工作目标与范围
方案明确了2020年度改造工作的总体目标:对全市范围内,特别是重点区域的现有燃气锅炉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改造范围涵盖工业生产、商业供热、公共服务机构等多个领域使用的燃气锅炉。核心目标是确保改造后的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或优于国家及地方最新排放标准要求。

二、 主要技术路径
改造工作鼓励采用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低氮燃烧技术,主要包括:

1. 更换低氮燃烧器:将原有普通燃烧器更换为新型低氮燃烧器,从源头控制氮氧化物的生成。
2. 实施烟气再循环(FGR)技术:将部分烟气引回燃烧区,降低燃烧温度,从而抑制热力型氮氧化物的产生。
3. 采用全预混表面燃烧等先进技术,实现更充分、更低温的燃烧,大幅降低排放。
具体技术路线的选择,需由锅炉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现状、运行工况及技术论证结果科学确定。

三、 组织实施与时间安排
方案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内的改造工作。各锅炉使用单位作为改造责任主体,需制定具体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技术指导与排放监测。整个工作按照“排查摸底、制定计划、组织实施、验收评估”的步骤有序推进,并设定了明确的阶段性完成时间节点。

四、 补贴激励政策(核心内容)
为调动各单位改造积极性,太原市同步出台了专项财政补贴政策,对按期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补贴政策要点如下:

  1. 补贴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低氮改造,且排放浓度稳定达标的合法燃气锅炉使用单位。
  2. 补贴标准:根据改造方式、锅炉容量和最终达到的排放浓度等级,实行差异化补贴。原则上,改造后排放浓度越低,补贴标准越高;采用整体更换锅炉方式的,补贴比例高于仅更换燃烧器的项目。具体补贴金额以相关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3. 申请流程:改造完成后,责任单位向所在区县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所需材料(包括改造合同、监测报告、投资票据等)。经现场核查和排放监测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4. 约束机制:对未按期完成改造或改造后排放不达标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视情取消其补贴资格。

五、 保障措施与长远意义
为确保方案顺利落地,太原市强化了组织领导、技术支撑、执法监督和宣传引导等多方面保障措施。此次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不仅是一项紧迫的污染治理任务,更是推动能源清洁利用、促进产业绿色升级的重要举措。通过“政策激励+标准倒逼”的组合拳,将有效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助力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也为相关企业提升能效、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抓住政策窗口期,尽早谋划并实施改造,共同为守护“太原蓝”贡献力量。

更新时间:2026-01-23 17: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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